家裡的飯匙跟著大同電鍋飄洋過海來美國已經服役四年了,這時候換掉它應該不會被路人罵浪費吧?!
其實飯匙很難壞,只是我覺得塑膠製品用久了就是該換,而且我想換防沾黏設計的飯匙,要不然每次盛飯都要用碗緣刮飯,最後一口飯更是要用嘴巴啃掉。背景文字請放上「鋤禾當日午,汗滴禾下土。誰念盤中餐,粒粒皆辛苦」
美國好吃米飯之珍貴,是不容許一顆一粒被丟棄的。(雷公附身?)
最後我在什麼都有什麼都不奇怪的amazon找到防沾黏的耐熱飯匙。
會毫不猶豫地下標原因有三:一、 日本製。
二、清清楚楚寫出耐熱到120度。
三、一大一小兩組入,完全是貪小便宜的心態。
購買來源:Amaz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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